整理《随访是什么意思?》时候拿到一份《乳腺癌随访及伴随疾病全方位管理指南》由马飞、徐兵河、邵志敏等编著。由于发表在肿瘤杂志(PDF方原文),以下将‘翻译’摘录。
目前,乳腺癌的常见伴随疾病包括心血管疾病、骨代谢异常、焦虑抑郁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糖尿病、脑卒中和老年痴呆等,其中心血管疾病、骨代谢异常和焦虑抑郁可能在经过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后进一步加重。乳腺癌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内分泌治疗、靶向药物和化疗等治疗措施诱导的不良事件。
以下通过6张图,来表示随访管理的方法
《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》建议,所有乳腺癌患者均应定期随访,术后(或结束辅助化疗后)第1~2年每3个月随访1次,第3~4年每4~6个月随访1次,第5年开始每年随访1~2次。
随访期间,无症状患者建议仅行基本项目的随访,包括乳房和淋巴结触诊检查、乳腺X线片、肝脏超声、血生化和血常规等。
经常会听到患者自己介绍检查项,骨扫描一年做两次。个人觉得这不是必须项目,除非有提示椎体及骨部位存在转移可能,需要进一步检查。骨扫描还是有一点的辐射危害,并不建议短期多次。具体可以参考《B超、X线、CT扫描、MRI(磁共振)会导致癌症嘛?》中提到的辐射量。
当患者在随访期间出现以下任何一种症状和体征时,如新发肿块、骨痛、胸痛、持续性头痛、呼吸困难或腹部疼痛等,仍提示可疑复发时,应立即就诊并进行相关检查;
乳腺癌治疗不良反应管理
化疗相关心脏不良反应的管理:
通常化疗相关不良反应在患者化疗终止后随访期间会逐渐消失,但蒽环类药物可能导致长期的心脏不良反应。急性反应为几个小时或几天发生,常表现为心内传导紊乱和心律失常,极少数患者表现心包炎和急性左心衰,且在致病药物停用后患者通常可恢复。
慢性心脏不良反应在化疗的1年内发生,表现为左心室功能障碍,最终可导致心衰。蒽环类药物还可在治疗后数年至数十年内,引发更加难以觉察的慢性心肌病,这种蒽环类药物相关心肌病常常导致心室功能不全,随后发生临床心力衰竭及心律失常。
因此,患者接受化疗时若心功能无显著改变,则应定期随访;
靶向药物相关心脏不良反应的管理
曲妥珠单抗诱导的心肌病大多表现为治疗期间左室射血分数(leftventricularejectionfraction,LVEF)无症状性下降,而显性心力衰竭并不常见;LVEF较基线值下降5%且绝对值55%;或无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LVEF较基线值下降10%且绝对值55%为心脏毒性。
与蒽环类药物相反,曲妥珠单抗诱导的心脏功能不全似乎并不具有剂量依赖性,停止治疗后心脏毒性通常可逆转。
药物性肝损伤的管理
药物性肝损伤(drug?inducedliverinjury,DILI)是指由各类处方或非处方的化学药物、生物制剂、传统中药、天然药、保健品、膳食补充剂及其代谢产物乃至辅料等所诱发的肝损伤[35]。DILI是最常见且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之一,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。
停药原则:
若怀疑存在肝损伤时应及时停药,停药标准可参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中出现DILI的停药原则。
(1)谷丙转氨酶(ALT)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8ULN;
(2)ALT或AST5ULN,持续2周;
(3)ALT或AST3ULN,且总胆红素2ULN或INR1.5;
(4)ALT或AST3ULN,伴逐渐加重的疲劳、恶心、呕吐、右上腹疼痛或压痛、发热、皮疹和(或)嗜酸性粒细胞增多(5%)。
随访原则:
提高肝功能随访频率,建议每3~6个月随访。
药物治疗:
应充分权衡停药引起原发病进展和继续用药导致肝损伤加重的风险,同时根据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类型选用适当的药物治疗。主要包括:
(1)重型患者应尽早选用N?乙酰半胱氨酸(NAC),成人一般用法为50~mg/(kg·d),疗程≥3d;
(2)异甘草酸镁可用于治疗ALT明显升高的急性肝细胞型或混合型DILI;
(3)轻中度肝细胞损伤型和混合型DILI、炎症较重者可试用双环醇和甘草酸制剂(甘草酸二铵肠溶胶囊或复方甘草酸苷等);炎症较轻者,可试用水飞蓟素;胆汁淤积型DILI可选用熊去氧胆酸或腺苷蛋氨酸。
目前不推荐2种以上保肝抗炎药物联合应用,也不推荐预防性用药以减少DILI的发生。对于已进展为肝硬化的患者,其预后需根据是否出现肝功能失代偿情况而定,并且需通过影像学监测是否会发生肝细胞癌。
乳腺癌已进入慢病管理时代。随着乳腺癌患者生存时间的延长,在乳腺癌随访期间除应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junmaoleatherco.com/xzbzlff/78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