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,确诊为高血压(包括:Ⅰ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很高危、Ⅱ级高血压、Ⅲ级高血压)且未发生靶器官损害,需要长期采取门诊药物治疗的患者;诊断为糖尿病(Ⅰ型、Ⅱ型)且未发生靶器官损害,需要长期采取门诊药物治疗的患者,简称“两病”患者。
2“两病”如何申报?申报材料:
1、《黔南州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申请表》(可点击文末“附件1”下载)一式两份;
2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3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;
4、申报高血压(包括:Ⅰ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很高危、Ⅱ级高血压、Ⅲ级高血压)需提供2年内血压监测报告单或原发性高血压病史记录;申报糖尿病(Ⅰ型、Ⅱ型)需提供近2年内血糖监测报告单。
申报流程:参保人员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“两病”的,可以向该院医保科申请;参保人员在县域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“两病”的,由参保人员提供申报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。
3两病”患者哪些药品能报销?黔南州采用全省统一的门诊用药目录(可点击文末“附件2”下载)
4报销比例多少?“两病”患者门诊使用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,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专项待遇按照全省统一待遇执行。(详情见下图)
5“两病”患者后续发生靶器官损害的可享受什么待遇?确诊为高血压性心脏病、高血压性脑病、高血压性肾病、糖尿病并心损害、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、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六类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的参保患者,按照《黔南州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规范(试行)》申报门诊特殊疾病成功的,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。
附件1:黔南州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申请表.docx附件2:黔南州高血压、糖尿病门诊待遇用药目录.pdf来源:黔南州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官方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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